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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3-20
内容简介:我局严格控制林木采伐限额
我局严格控制林木采伐限额
近年来,全区每年森林采伐限额始终控制在指标的11%-21.6%之间,始终坚持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,自觉减少采伐量,合理安排采伐指标,并实行木材指标分配 “两榜”公示制,接受社会监督。
2011年-2015年,全区林木采伐年限额与实际采伐量分别为:52267立方米和11291立方米; 52267立方米和6891.8立方米; 52267立方米和9781.5立方米; 52267立方米和5710.66立方米; 52267立方米和7543.18立方米,分别占年度限额的21.6%、13.2%、18.7%、11%和14.4%。林木采伐许可证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发放,林木采伐总量没有突破森林采伐限额,保持了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。